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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分类:
通知公告
2021/10/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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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

1.我院李桂芳为通讯作者、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杨艳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Icari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medulloblastoma DAOY cells by regulation of SPARC”,经查,系存在第三方代写部分论文、代投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李桂芳(通讯作者):责成其撤稿;5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责令出具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收回因涉事论文取得的奖金奖励;取消2020年度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杨艳作出如下处理:1.取消其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5年;2.取消其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5年;3.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4.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5.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我院张传光为通讯作者、张敬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ilence of long non-coding RNA UCA1 inhibits hemangioma cells growth,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up-regulation of miR-200c”,经查,系存在购买论文、不当署名、代投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张传光(通讯作者):责成其撤稿;2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责令出具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收回因涉事论文取得的奖金奖励;取消2020年度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张敬(第一作者):5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5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责令出具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收回因涉事论文取得的奖金奖励;取消2020年度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3.我院张军富为通讯作者,烟台毓璜顶医院刘淑君、闫桂刚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Long Noncoding RNA (lncRNA) Metastasis-Associated Lung Adenocarcinoma Transcript 1 (MALAT1) Inhibits Proliferation,Migration, and Invas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by Targeting miR-124 in Retinoblastoma”,经查,系存在购买部分实验数据、不当署名、代投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张军富(通讯作者):责成其撤稿;2年内不得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2年内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资格;诚信诫勉谈话,责令出具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收回因涉事论文取得的奖金奖励;取消2020年度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烟台毓璜顶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刘淑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限期写出书面检查;撤稿,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5年,取消职称晋升资格2年。

(2)对并列第一作者闫桂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撤稿,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1年,取消职称晋升资格1年。

(3)对其他作者于莲芝: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撤稿,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格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