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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医院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须知

分类:
通知公告
2025/01/07 16:31
浏览量:
【摘要】:

一、一般规定

1. 来院医疗类人员进修必须经医疗部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未经批准来我院进修者,不予承认并予以清退。

2.进修人员应在正规医学院校毕业。临床医师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机构注册,进修科目与执业范围一致。其他医技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3. 进修时间必须满足3个月以上,低于3月的不予接收。进修大于等于3个月少于6个月的,考核合格予以发放进修证明;进修超过6个月的(含6个月),考核合格发放进修结业证。

4.进修费暂免,食宿自理。

5.进修报到及结业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每月10日下午14:30-16:30,逢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节后上班第一天下午。报到当天即入科开始进修。

6.上级部门文件指定的“基层人才挂职研修”、“基层骨干医师”必须执行文件相关规定。

二、进修申请

提前1月联系医疗部(0536-8192018)进行申请,在我院官网首页“下载专区”栏,将《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审批表》(盖单位公章)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同时准备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形成PDF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单位”发送至邮箱wryjx720@126.com纸质版材料本人来院报道时携带上交。

三、进修报到

1.报到当日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审批表》(盖单位公章)纸质版2份;

2)《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承诺书》(盖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

3)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一寸免冠近照1张,办理胸牌用;

5)自备隔离衣。

2.与我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的下级医院人员来我院进修原则:

1)来我院前原则上先咨询本单位医务部门负责管理对口支援的负责同志,提前在网上填写“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进修人员的信息。

2)具体与我院签订对口支援的医院名单见 《潍坊市人民医院2024年合作单位汇总》。

2.报到流程

进修人员持医疗部现场开具的《进修人员报到手续单》到进修科室,科主任签字进修结束后交回医疗部720室。

报到涉及的部门及地址:

医疗部

内科院区6号楼720

现场审核,开具手续单

四、进修管理

1.进修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佩戴本人胸牌上岗。

2.进修人员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开展临床诊疗活动,不得单独从事医疗值班、会诊等活动。临床医技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

3.不得擅自更换进修科室、提前结束或延长进修期限。如遇特殊情况由选送单位盖章证明并经医疗部批准可提前办理离院,不予颁发结业证。

五、进修结业

1.进修人员办理结业前完成《潍坊市人民医院来院医疗类进修人员结业鉴定》中的自我鉴定及科室鉴定,由进修科室主任签字。携带纸质版一式两份到医疗部720办理离院手续。

2.进修医生胸牌交回;申请6个月以上进修且按期结业可办理进修结业证,需1寸照片1张。

3.进修结束时无故不按时办理结业及胸牌没有交回的暂不予结业。

 

医疗部

                                             20250107